2011年12月5日中午,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四川省法律援助中心西南财大援助站副站长,资深律师王伦刚老师莅临我校,为我校初2013级500余名师生作了一场精彩的法制报告。报告中,王教授围绕“叛逆”“自由”两个话题,将深奥的法学哲理转化为朴素的生活画面与常识,在肯定青春期叛逆行为积极内涵的基础上,从成长的角度引导同学们审是度势,深刻领会并把握叛逆和自由的限度。王教授指出,叛逆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但叛逆不能脱离参照物、不可叛逆人格、不可触碰社会道德底线;自由是每个人的渴望且弥足珍贵,但自由的前提是规范、平等和尊重,恪守人际关系的基本规范,是保障个人自由的根本要求。
王教授说,成才先立人,只有站在合理人性、合法人性的基座上,一个人的心灵才能得以健康生长。做一个负责任的人,做一个正直守诺的人,这是处在青春期的孩子们所应当树立的道德认知和法律意识。古希腊政论家亚里士多德曾经说过:“法律就是秩序。”唯有认识到这一点,才能正确地判断个人当下的行为距离法律责任有多远,才能真正地做到维护个人正当权益和维护他人合法权益的有机统一,也唯有如此,我们方能不断健全自己的心智,努力成长为“有能力的好人”。
版权所有:成都七中初中学校 技术支持:四川省成都市第七中学初中学校信息科技中心 备案序号: 蜀ICP备10018534号
学校地址:成都高新区天环街199号(天环校区) 成都高新区荟锦路63号(锦城校区) 邮政编码:61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