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上午,成都泰迪律师事务所的权威律师霍子诗莅临我校,为初2015级的师生声情并茂地讲述了“做法治社会的法治公民”的演讲。
首先,霍律师真诚地诠释了“法及其文化”。他满腹才华,语言幽默,年青而睿智。正义和专业的他,有一句话深深触动了我们“人与人之间的沟通——从心开始。”希望我们立志成才,从小种下梦想的种子,为我国的法治进程贡献自己的力量。聆听他的声音,我们深感责任的重大,也为生活在法治、公平的进步社会而幸运。
“为什么要厉行法治呢?”这是霍律师为我们抛出的疑问。首先,法治的终极目标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其次国家、社会、公民对于法治规则高度认同;然后,国家、社会、公民对于法治规则治理的严格遵守;最后,国家政治生活及社会生态处于和谐、自由、秩序的动态平衡之中。
他为我们激情道出“法治的基本功能”,引领我们这群懵懂少年进入了严谨、庄重的法治世界。每个国家,每个法治社会都有对公民的要求。先进社会,法律就是国家的王,而落后社会,皇帝就是法律。
我们情不自禁地要信法、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弘法;情不自禁地明白了摒弃侮辱、谩骂、暴力;情不自禁地追求勤勉、正直、诚信、自信的精神力量。
我们中学生就是法治前进的进步力量。我们信仰宪法、法律;我们遵守宪法、法律、校纪校规;我们反对破坏规则、违反法律的行为;我们有理、有利、有节的处理纠纷与冲突;我们不听、不信、不传网络谣言;我们不参加非法组织与非法集会。
最后,霍律师告诉我们要追求真理,要追求理想,要有信仰。无论中国怎样,请记得:你所站立的地方,就是你的中国;你怎么样,中国便怎么样;你是什么,中国便是什么;你有光明,中国便不再黑暗!我们爱国,我们爱中华民族,我们愿为她而去奋斗,立振兴中华之壮志,成民族复兴之英才!
霍律师激情的演讲
霍律师激情的演讲 和学生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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