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七中初中学校全体同学及家长朋友们:
2012年6月9日,我国山东、湖南、黑龙江相继发生学生私自下河游泳或在江边游玩落水而导致溺亡事件,共导致16名学生死亡,举国震惊!对此,为保障我校同学生命安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特忠告如下:
1、全体同学应在专业教练的带领下认真学习和巩固游泳技能,特别是自由泳和仰泳技能,以备在紧急情况下自我救护。
2、严禁私自(包括结伴)到江河湖海及其他堰塘中游泳,不得组织到上述水域附近游玩、野炊。
3、游泳地点应选择具备资质并且有足够安全救生员的游泳场馆,游泳技能不熟练者应提前告知在场救生员对自己予以特别关注。下水前要认真做好热身运动,游泳过程中保持水面泳姿,不得潜泳,以免发生意外。
4、结合初中学生年龄及身体力量特点,在遇到他人落水事件时不可盲目下水施救,应在大声呼救的同时,就近选取可施救物件如长杆、绳索、木板等抛向落水者实施救援。
5、努力学习溺水救助知识,掌握基本救助技能,以便在紧急情况下对溺水者进行现场救护。
生命之重,重在安康。让我们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保障自身及他人生命安全!
成都七中初中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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