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六届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指南
一、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成都市教育局
承办单位: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所
成都市教育学会教育技术专业委员会
活动办公室设在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所,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各区(市)县的活动由区(市)县教育局组织,市直属学校和市管民办学校由本校组织(以下简称组织单位),各组织单位应指定专门机构或人员具体负责此项活动。
二、活动主题:链接未来·共享明天
鼓励全市广大普通中小学生积极探索,勇于创新,运用信息技术,选择、设计和创作与主题有关的、贴近学生自己生活的电脑作品,在活动过程中培养科学精神,提高信息技术素养和能力,培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人员范围
全市普通高中、初中、小学的在校学生
四、活动项目
分为电脑作品评选(简称“评选项目”)和电脑机器人竞赛(简称“竞赛项目”)。
(1)评选项目
小学组:电脑绘画、电脑动画、电子报刊、网页
初中组:电脑绘画、电脑动画、电子报刊、网页
高中组:电脑平面设计、电脑动画、网页、程序设计
(2)竞赛项目
小学组:机器人灭火、机器人足球竞赛
初中组:机器人灭火、机器人足球竞赛
高中组:机器人灭火与搜救、机器人足球竞赛
五、活动阶段及要求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2009年9月)
1、各组织单位结合活动主题,利用校园广播、校园电视台、校园网、板报、海报等进行宣传动员,鼓励学生运用学到的信息技术,积极参与制作活动,在活动中增长知识和才干。
2、各组织单位的活动负责人和联系人,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活动文件和《活动指南》,注意活动开展的阶段和时间,领会评选项目作品的分类及界定、对作品的要求和评比指标;创造条件积极开展竞赛项目的培训与制作活动;制定本组织单位的活动计划。
3、各组织单位于2009年10月10日前将附表4(各组织单位联系表)报送至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所。
第二阶段:作品制作(截止于2009年11月30日)
各组织单位采取各种方式,充分利用现有的信息技术设备设施和课余时间,广泛发动学生,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电脑制作活动,形式自定,并按照《活动指南》中作品要求完成作品。
第三阶段:初评(截止于2009年12月10日)
1、初评工作由各组织单位进行,并以书面形式公布获奖名单;
2、评出的优秀评选项目作品按照“作品报送”中的要求报送;
第四阶段:复评、终评和现场竞赛(2009年12月-2010年3月)
由市教育局组织评审组对选送的评选项目作品进行复评,结合评审组与入围作者面对面交流方式进行终评。评审方式具体见“评比办法”。
终评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竞赛项目现场竞赛的有关事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