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2009年四川省中小学生棋类比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各市(州)体育(文体)局、教育局,棋类协会,各中小学校及有关单位:
现将《2009年四川省中小学生棋类比赛竞赛规程》印发你们,请积极组队报名参赛。
附件:1. 2009年四川省中小学生棋类比赛竞赛规程
2.报名表
四川省学生体育艺术协会 四川省棋类协会
二○○八年十二月九日
主题词:体育 棋类比赛竞赛规程 函
抄送:省教育厅,省体育局。
四川省学生体育艺术协会 2008年12月9日印发
2009年四川省中小学生棋类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四川省学生体育艺术协会
四川省棋类协会
二、承办单位: 成都市体育局,成都市教育局
三、协办单位: 成都市棋类运动协会
成都市蓓蕾棋类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四、竞赛日期和地点:2009年1月21日—1月22日在成都双流棠湖中学外语实验学校举行。
五、参加单位:
团体赛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愿参加个人赛的学生,均可自愿报名参赛。
六、竞赛项目:围棋、象棋、国际象棋(团体和个人赛)
七、运动员资格:
1、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在校就读的学生,团体项目运动员不得跨校组队,凡更改学校,如经查实取消比赛资格和成绩。
2、参赛运动员必须按各自对应的年龄组别参赛,女可替男,男不可替女。
3、初、高中生运动员必须到四川省学生体育艺术协会办理中学生运动员注册卡,运动员凭注册卡参赛。联系人:肖官禄 联系电话:(028)86119429。
八、参赛办法:
1、比赛分男、女17岁以上组;男、女甲组(高中17岁组);男、女乙组(初中组);男、女丙组(小学12岁组);男、女丁组(10岁组)和男、女幼儿组:
17岁以上组:(年龄限制1990年1月1日至1992年1月1日出生);
甲组:(高中组年龄限制 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乙组:(初中组年龄限制 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丙组:(小学12岁组年龄限制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丁组:(小学10岁组年龄限制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戊组:(幼儿组年龄限制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只设个人)。
2、每单位可报领队一人,教练一人。
3、每项棋团体每队均由男运动员二名,女运动员一名组队参赛。
4、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棋类规则,进行积分编排制比赛,不足人数则采用单循环制比赛。
5、比赛采用团体赛与个人赛同时进行的办法,根据个人名次确定团体名次。
九、竞赛办法:各组各项根据报名人数确定。
十、报名和报到:
1、各参赛单位和个人从即日起开始报名,2009年1月10日下午17:00为报名截止时间。报名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报往四川省学生体育艺术协会(成都市陕西街26号省教育厅8楼13号,邮编610041)和成都棋院竞赛科(成都市兴隆街33号,邮编610016),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后不得更改。
2、报名时小学生运动员必须提供户口簿复印件,初中生运动员必须提供户口簿原件,高中生运动员必须提供二代身份证原件或个人护照。
3、请各代表队于2009年1月20日到成都双流棠湖中学外语实验学校报到。晚7:00时召开领队、教练联席会,请准时参加。
4、联系地址和联系人:成都棋院(兴隆街33号)
任建成(028)86627452 传真:(028)86627452赵晓梅(028)86758382 传真:(028)86742833
十一、录取名次和奖励:
1、甲组(高中17岁组)和乙组(初中组)每项棋每组团体录取前六名,个人男、女均录取前八名,如报名人数不足,录取名次相应递减一名。
2、丙组(小学12岁组)和丁组(小学10岁组)每项棋每组团体录取前八名,个人男、女均录取前八名,如报名人数不足,录取名次相应递减一名。
3、17岁以上组男、女个人录取前十六名;戊组(幼儿组)男、女个人录取前八名,如报名人数不足,录取名次相应递减一名。
4、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十二、其他事宜:
凡参加本届比赛所有运动员、领队、教练及工作人员必须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途中及比赛期间)各单位和个人报到时,应向组委会交纳保险单(复印件),未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参赛单位和个人需在赛地区域保险公司补办“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学生运动员必须交验注册卡。
十三、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八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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